市場專員微信pspsky
357201460
巴基斯坦提單新規(guī) 關于巴基斯坦進口提單的兩個要求
1》從2020年1月15日起,提單上強制性需要提供NTN(National Tax Number)國家稅務號碼
根據(jù)巴基斯坦海關的規(guī)定,所有承運人必須提交海關艙單,包括每批貨物集裝箱公司的稅務號和的收貨人的稅務號。始發(fā)港簽發(fā)的提單上需要提供的收貨人NTN號碼。
所有客戶在提交SI(裝運指示)時,請?zhí)峁┌突固贡镜剡M口商NTN號碼以及進口商名稱和地址。如果不能提供NTN號碼,巴基斯坦海關將不接受艙單。根據(jù)海關規(guī)定,如果不符合將不允許在巴基斯坦卸貨,由客戶承擔風險、費用和責任。
2》在提單上提交本地費用、免租期、滯箱費相關費用
根據(jù)巴基斯坦海關2001年修訂的被許可方對巴基斯坦進口貨物的責任規(guī)定,承運人應立即更新提單上除運費以外的所有本地收費。承運人還必須在提單上注明每個集裝箱的免租期和滯箱費。
所有將在巴基斯坦放行或轉(zhuǎn)運到阿富汗的貨物必須反映所需費用的詳細情況。